参照佛山市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有关程序,我中心于3月14日在中心网站公告采购“高压灭菌器两台”(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公告2008年第1号)。4月9日组成专门评审小组进行了综合评审。根据评审结果,现决定由以下单位供应:
设 备 名 称
供 应 单 位
成交金额(元)
高压蒸汽灭菌器
佛山市南海辉越医用设备有限公司
64800.00
我中心对所有参与此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。
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二○○八年四月九日